歲時節令
歲時節令是漢民族文化中相當獨特
歲時節令是漢民族文化中相當獨特,且屬於「非常性」生活的一部份,可說是累積了先民數千來的生活智慧,而傳承下來的文化精華,也是生活與文化密切結合的表徵。臺灣民間的歲時節令,主要是以閩、粵一帶所流傳的習俗為主,經由初期的「內地化」階段,強調「俗同內地」以凝聚泉、漳、客籍的習俗;其後又因應本地的自然、人文條件而「在地化」。因此除了調整使用早期農業社會生活核心的二十四節氣之外,更融入了各種全島性神明與區域性鄉土守護神的聖誕千秋,使得臺灣的歲時節令不只是單純的民間節俗,而是融合了漢民族傳統的歲時節令以及臺灣的傳統信仰文化。
漢民族傳統歲時節氣的制定,主要是由古代先聖與官方的天文曆算學家,觀測天象和四季氣候與萬物的變化,配合百姓的農、漁、牧等生計進行而形成的。如《尚書》中便有關於「天象四時變化」記載;發展到戰國時期已有歲星(木星)記年的說法:因其每十二年便越曆二十八宿,正好繞天一周,而五日為一候、三候為一氣,六氣為一時,四時為一歲,而一歲有二十四氣,七十二個候。到了漢代先賢並訂出二十四個節氣:「小寒、大寒、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」。漢朝以前一年有八節,這八節是上自天子下至百姓間相當重要的祭祀日,即「冬至祭天。夏至祭地。春分祈日。秋分祈月。立春迎春。立夏迎夏。立秋迎秋。立冬迎冬。」
當這些歲時節氣制定之後,千百年來深刻影響著國人的工作與休閒;每逢歲時節令屆臨時,民眾皆放下手邊的工作,歡欣的迎接民俗節慶的到來,並積極參與熱鬧的祭典活動,成為「日常」長期工作之後固定的「非常」短暫性休閒活動,因而形成生活中「常與非常」相間隔的一種節奏與韻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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